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星期二, 11月 17, 2009

一個愛情,各自表述。



〈寫這篇文的時候正好在聽 Linkin Park 的 With You, 不嫌棄的話,請配它來閱讀吧。〉


前幾天上小葛的英文課剛好聊到這個話題,我說我找不到適合的對象。


他說:「我在來台灣遇到我老婆時,也是經過一段等待期的。」那我問,他都怎麼處理一個人過的夜晚呢?... 根據他的說法,在酒吧買醉,一個女生換過另外一個女生。我略過中間那些吹噓、虛幻有點“不太適合寫在部落格”的經歷,總之,他在南非開普敦經過一段放蕩不羈的生活。


有人初戀就結婚,有人要經歷過很多次的追尋才會找到「真命天女/天子」。交往的次數跟得到幸福的可能性並沒有成正比,「千人斬並沒有比較威」,但是最近看到朱學恒部落格的讀者投書,關於一枚阿宅可憐蟲的故事。讓我想起我跟弟弟的對比。


我的小弟今年剛滿二十歲,前幾天剛退伍,他跟我說在外島的一年的期間交過三個女友。返台前剛結束最後一段與上級女長官的感情,不過言談完全沒有感傷或是不捨。我問他說為什麼分手呢?他聳聳肩,說就累了,要回台灣電話費很貴,於是就跟她分手了。言談之際完全不把愛情當成一回事情。我問,你交過幾個女朋友?他算了算,掰了掰手指....超過十幾個吧。


我回答小葛關於男女交往這件事,我說,我從不隨便玩玩〈I don't do casual.〉


小葛說跟他比起來我真是個紳士。我說不,只是這是我的原則而已,跟紳士不紳士無關。玩咖總會遇到玩咖,希望認真經營感情的人總有一天會找到合適的對象。有人喜歡亂槍打鳥,反正不適合再換過就好了,交換點體液無傷大雅。我的原則是除非對方能夠稍稍理解,或是願意聽我傾訴,但即使是這麼低的條件,還是找不到一個好好可能談話的對象。堅守原則是很辛苦的,特別是在你隱居在一個窮鄉僻壤的化外之地,「滿碟荒唐片,一簍衛生紙,都言阿宅痴,誰解其中味?」


堅持什麼呢?順從自己的慾望與本能不是更好嗎?


有時候也會問自己在傻什麼。也許像我弟這樣不把感情認真當一回事情,反而不會受傷噢。我一直懷疑我有另外一個人格,心裡總不時會有個聲音時常會跑出來像是浦澤筆下的《怪獸》,小男孩大喊:「看看我!看看我!我身體裡的怪物已經長得這麼大了哦!」;也許有一天我會失去對愛情的憧憬與美好,一個晚上換另外一個枕頭,大陸尋情越南奇緣,也許有一天我可以或用錢或用言語毫不猶豫的玩弄別人的感情,但是我沒辦法對自己、對感覺這種事隨便。


「吶,只要把身為人『心』的那部份開關關掉就可以了。」另外一個我有時候會這樣對我說。


我跟老弟在青少年時期,都經歷過那段低著頭、臉色很難看但是還是要強裝著虛偽的微笑接觸人的生活。所以我一點也不意外他對女生做出這麼過分的事情。我在音樂書本與詩歌、基督信仰中找到安慰,耶和華是我的盾牌,我的救主,也是我的腎上腺素與止痛劑,...當然不是每次都有用就是了。我弟則是沉溺在魚水之歡、在電玩遊戲中追求聲色犬馬的快感,還有一次又一次的打架逃學中沉淪。我們兄弟倆的共通點都是很難打從心底相信別人。但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社會化的過程就是不經意地開始堤防別人。往好的方面想,至少先付出一點學分費,早點知道這個世界是怎麼運作的會使人茁壯。


無意中發現一個月的某個時候總會經歷一段低潮,有一種在網路世界大聲呼喊著「只要誰對我好就可以帶我回家」的跳樓大拍賣的狀態。在網路遊走時,有時也會發現有些網友有這種宣洩方式,想想也有點可笑,像是十七歲翹家的國中少女要叔叔在電話中尋求援助的狀態,可惜的是莫非定律總會不經意的在這個時候拜訪你,所有好朋友都有男朋友了,所有你在半夜願意聽她傾訴的電話都沒人接了。宅男發現自己是鍾無艷,其實這也是預料中的事,沒有人會在不需要你的時候關心你。嗯,越能認清事實會對苦悶的人生會有點幫助。


聖經的開頭,《創世紀》怎麼說的呢?神創造亞當,認為一個人獨處不好,所以祂造了夏娃。聖經的結尾《啟示錄》卻是怎麼寫的呢?神派了大海怪 Leviathan 來宣告世界的末日。大家都說耶穌的來臨完全了律法與預言,整部聖經週期性地完美了。我的看法是總有一天某頭孤零零的行單影隻怪獸總有一天會拿到引爆地球的按鈕,然後毫不猶豫地按下去。〈然後一切都照著劇本走,完成預言了,哈雷路亞!〉


那種像是蛾被巨大的網所捕捉的寂寞感總是會象徵性地掙扎幾下。


無意中發現自己的照片中的臉色都很難看,總會想起生命中曾有一個她叫我要多笑。後來卻發現曾經誓言要一起度過此生的人毫不猶豫地像是換過桌布般地換掉你。曾經以為愛情很重要,但其實就像是慣性疲乏的政治口號、做愛後的動物傷感一樣疲倦,如同過期忘記還的DVD或是雞肋類的東西。有租很好,沒有也不會死,只是有時候會讓你想死,也沒有真的會想死,總之,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比喻。愛情其實可以像是聆聽完某個實力派的歌手某年份的經典專輯一樣收藏,珍藏收好,放回在牆上的CD架上,嗯,一段愉快的時光,C'EST LA VIE.


愛既然既然都可以是慣例了,就讓它變成更為專業、產生標準作業流程吧!另外一個我,給他取名あつし好了。あつし說:「用第三人稱來過生活的話、可以不用這麼累喔!」這是慘綠少年時期,EVANGELION教我的幾件重要、直得寫在筆記本上記下來的事。


期許自己會成為一個誠實正直的人,對愛對生活,對人對自己堅持的信念。如果沒有,就像是村上筆下「珍貴火炬熄滅了」的人。那這篇就拿來悼念自己曾經失去過的美好與純真吧。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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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性愛談 │我的小爭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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