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 Ernest Hemingway

星期日, 11月 28, 2010

【日記】揮別厚實的屋頂


不冷不熱地寫了部落格也已經邁入接近第六年,真不敢相信沒有耐性與毅力的自己可以維持一件事這麼久。對我而言,在虛擬的世界寫作像背著單眼相機登山,偶爾看見美麗的景物總忍不住停下來取景、改幾個數值拍攝,獨自追尋靈感的旅途中沒有行程的壓力與聲聲催促的同伴呼喊,帶著疲累的一雙腿,花也好、難得一見的竹雞也好,可供替換的長鏡頭很務實地待在背包中等待主人的寵幸。午後的陽光緩緩透過林子照射下來溫暖地灑在身上,冷冽的空氣順著鼻息進入身體,彷彿把遠處雲海深處的某些水氣給吸收了。


國高中時一直覺得徐志摩的文章是在為文而文,《我所知道的康橋》裡自述他受到美景的感動跪下來,既矯情又做作,我心想現實中遇到寫這種文章的人一定要賞他個兩巴掌。直到長大了,獨自在馬拉邦的山頂看到聖陵線、黃昏的光暈色彩變化,的確被某種山脈的巨大力量感動地想要簌簌掉淚。我的修辭就算是立馬、拍馬殺了馬也趕不上徐志摩,相機也只是通俗的基本入門款,文字與照片都無法傳遞當下那種內心的感動,果真的如同徐寫的「說了你們也不會信的」。



我不擅長跑馬拉松。甚至,連慢跑個兩千都很勉強。到目前為止,寫部落格的方式一點也不像是拼命式的馬拉松。跑步時要不間斷地抬起腳根往前踏,費力結實地把身體的重量傳遞給腳掌,意志力與體力交戰,繞著固定的操場、周圍嘻鬧的孩童與踢瞪著音樂練習街舞的學子。不變的風景讓你心想著何時非得休息不可而步履蹣跚。而當你汗流夾背在旁邊休息時,看著別人若無其事地超越你往前直奔,你會有種好像你所走過的軌跡、存在的證明就被人抹煞掉的自卑感。記得在操場看過一位用持續的速度跑了半小時的陌生跑者,猜測他可能跑了幾十年,黝黑的肌膚、結實的身材與沒有一絲多餘贅肉的小腿,像老兵胸前的勳章一樣說著無語的故事。而我只有默默低頭羞愧地想殺死小鮪魚,...至少希望牠安分點乖乖不要長大。


我很欽羨老查,每天都可以花上若干的時間來寫部落格,他就像是個辛勤筆耕的園丁、令人欽佩不已的跑者。文字的深度與攝影的功力,讓一些主張放煙火式的挑戰三十日連續書寫變得有點孩子氣。如果每天寫文,誠然礙於時限不可能篇篇中肯字字珠璣,但打不中的大砲多打幾發就會中了「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李敖曾說過「妓女不能等到性衝動才接客,作家也不能等到有靈感才寫作」玩攝影的人如果在朋友結婚時發現像機裡沒有記憶卡、電池只剩下一格那真是情何以堪。一位充滿文字慾的筆者,掌握話語權應像大廚隨時擁有鋒利的刀具與精準選材的味覺。


這五年在網路上寫部落格從別人身上學到了很多知識,版型是一門學問:行與行的間距、字元的大小、配色、搜尋引擎最佳化更是一門學問:下關鍵字、建立連結吸子、網址、...凡事專業了,花樣就來了。有些專業人士是靠傳授與實務吃飯的,而我只是在廚房洗了幾個碗懂得些許皮毛便覺得此地很熱退了出來。算命的說,要寫部落格最少要每禮拜更新二篇,不可中斷。我聽了只有笑笑不語,只有天知道我花了多少時間在寫文。寫一篇可以拿來跟朋友在臉書上按讚的文章不困難,所謂口頭讚美是最廉價的獎賞,按個虛擬按鈕又不用繳稅。但文字按斤論兩計價出來,讓陌生人或編輯賞識掏出孫中山來換取你的文字服務,這中間相差道理不能以光年計。甚者能夠持續地以某種速度持續寫作付梓,以危害天下森林為己任,繞著地球七圈半像村上春樹這樣跑國際馬拉松賽事的「大腕」,先別提作品賣不賣,已經像是神祇恆星一樣的存在。


然而,雖然有些東西看不見,但卻緩慢地接近了所謂極限。


就像是小腿肌肉中慢慢累積的鈣酸、某種滋養我寫作的臍帶很快會斷絕。我不可能靠著寫部落格為生,市場經濟,在台灣沒有人單靠著寫部落格為生。可以想見的未來一些殷切期盼的眼中,有種東西慢慢變成了懷疑與不屑,像是用光能量的超巨星變成了白矮星。前途無量的有為青年終成了前途有量的無為中年,我不是一個人活著,某種社會化的期許必須被回應。


洛夫的詩這樣寫:「如果你迷戀厚實的屋頂,就會失去浩瀚的繁星。」基督教也有類似的說法。最近在為了經濟而忙碌,年底,也許整理些思緒,設立一個停損點,不要眷戀途中的景物,直接攻頂吧!

 


5 則留言:

@jesicalin 提到...

所以,決定不寫了?

Vergil 提到...

To @jesicalin:

應該會改變網路的虛擬生活型態,把微網誌的時間挪來網誌、寫得更多 :P

滿福寶 提到...

嗨, 我也是位寫部落格好幾年的網友, 在報章雜誌撰文,也出過書, 從小寫日記,也深知文字世界的迷人,看到厚實屋頂、洛夫、基督教,就點到您這兒。

加油囉, 能以文字來抒情說理, 真的很幸福。成為"大腕"幾乎可說是每位愛寫文章的人的共同理想,祝您享受這個過程。共勉之。

我那兒是http://blog.yam.com/saronrose

歡迎有空來逛,有一陣子沒更新了倒是....

滿福 提到...

基督教有這樣的說法, 指的是"走出船身, 行在水面上"嗎?

新約四福音書:耶穌帶門徒, 遇風浪時,耶穌顯神蹟給門徒。

Vergil 提到...

to 滿福:

對啊,您說得不錯,這位弟兄果然也是神的子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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